如果你想说你喜欢足球,选择喜欢贝克汉姆将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。这是事实。因为为了证明你的专业,你必须要向大家宣布:我不喜欢贝克汉姆,喜欢他的人不是喜欢足球,而是来花痴的。
还好,我的这种“痛苦”开始于去年世界杯之时,之前的岁月,在知道他的
8年时光里,我也是用执著的讨厌和拒绝否定这个头型换得比衣服还快、老婆比他还能狂奔(泛指在时尚界)的家伙,我必须以此来证明自己作为一个女球迷的与众不同。
不过,在世界杯之后,我终于还是掉进了这个俗套,而且我还惊喜地发现,居然这还是件很“另类”的事情。我们中央电视台伟大的特约评论员说:被中国广大妇女同志所喜欢的小贝的离开……口气中更多的是戏谑的成分;我们另一位伟大的主持人也说:你要是说喜欢球星,可千万别说你喜欢贝克汉姆,当心人家认为你没水平……既然如此,自动自发地把自己划入“没水平”的行列,的确很另类了。
大概是因为去年这一年,开始觉得他像个男人了,从皇马到国家队,都有点冲锋的意思了。也许他本来就是如此,只是把目光过多地集中在了他的绯闻上。其实人都是俗气的,我们一边说着那些桃色新闻真俗啊、没劲啊、低级啊……可是到最后,所有花边体育的点击率绝对占据各大体育网站的榜首。
到底什么时候被他吸引的?大概就是在那场,对葡萄牙的比赛中,受伤的他对着场下要替换他的埃里克森摆了一下手,又摆了一下,虽然最终还是避免不了下场的命运,但是,终于被他吸引。虽然,有点晚了。
我曾写下过一句话:“8年,我欠贝克汉姆一个喜欢。”是的,从第一次看到他,到真正喜欢他,中间隔了8年的时间。如今,当他远离,我倒有点轻松,好像一个不懂足球的花痴一样,希望他远离足球的中心,既然要做偶像,就在美国那个繁华的地方,做到底吧。 □